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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June 25, 2010

英文玩家 林沛理 大師與藥劑師的分別

2010年6月26日

1946 年4月,奧維爾在不見經傳的《地平線》(Horizon)雜誌,以一半嬉笑、一半怒罵的方式,批評當代英語寫作的不堪入目和詞不達意。這篇約五千字、題為《政治與英語》(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)的鴻文,跟比它早二十八年面世的《文體要義》(The Elements of Style),成為教授與學習寫作清通、流暢英文的絕代雙驕。

我的大學歲月印象最深刻的一幕,是在圖書館看見一個學長,左手拿着《政治與英語》,右手拿着《文體要義》;其志得意滿、成竹在胸的神態,就像一個手執屠龍刀與倚天劍的高手,馬上就要稱霸武林。

其實將《文體要義》與《政治與英語》相提並論,對奧維爾來說不算是恭維。《政治與英語》與《文體要義》有本質上的分別:前者是一場令人看到眉飛色舞的精彩表演(performance),後者卻頂多是一條希望人藥到病除的配方(prescription)而已。

奧維爾是如假包換的散文大師,《文體要義》的作者斯特倫克教授(William Strunk),只是個專開處方醫治語病的藥劑師而已。

下定決心要學好英文寫作的人,當然要細嚼《政治與英語》,卻萬萬不可當它是特效必理痛或者阿斯匹靈那樣,啃也不啃就吞進肚子裏。《政治與英語》不是寫作指南,而是耐人尋味的文學作品,充滿反諷(irony)、嘲仿(parody)、暗喻(metaphor)與矛盾。奧維爾無疑有矯治英語寫作流弊的雄心壯志,但說到底,他是善於玩文字雜技的表演藝人,多過是大義凜然的說教者。

坦白說,如果奧維爾只懂得寫他畢生倡議的「平易英語」(Plain English),又如何可以躋身英文玩家的行列,與王爾德、蕭伯納、馬克吐溫、吳爾芙和勞倫斯等人平分春色?

實情是奧維爾擅用比喻的說法(figure of speech),他的修辭有一種秀美和華麗(rhetorical flourish),使得他的文字特別耐看和意味深長。這種秀美和華麗,絕非只有裝飾性的功能(decorative),也不是分散注意力(distracting)的俗艷(flowery),而是類似福斯特(E.M. Foster)在《小說面面觀》(Aspects of the Novel)裏面提出的、偉大文學作品十之八九具備的質素——叫人意猶未盡、欲辯已忘言的「延展性」(expansiveness)。

這樣的例子在《政治與英語》一文中俯拾皆是。奧維爾寫道,政治文章的目的,在於「令謊言聽來可信,殺人看來可敬,連一縷清風也給人堅硬結實的印象」(to make lies sound truthful and murder respectable, and to give an appearance of solidity to pure wind)。

奧維爾如此形容以深詞僻典來文過飾非的寫作手法:「一大堆拉丁字像軟雪那樣落在事實的頭上,將它的輪廓弄得模糊不清,把所有細節完全遮住。」(A mass of Latin words falls upon the facts like soft snow, blurring the outline and covering up all the details.)

他又說,當一個人的真正目的與他聲稱的目的不符,就自然會像墨魚噴出墨汁那樣,用唬人的字句和陳腔濫調來支吾其詞」(When there is a gap between one's real and one's declared aim, one turns as it were instinctively to long words and exhausted idioms, like a cuttlefish spurting out ink.)。

《政治與英語》堪稱教授英文寫作的「大師的一課」(the lesson of a master),最厲害的是奧維爾所用的教學語言瘦而有力,沒有脂肪、沒有冗肉但又搖曳生姿,有時更令人樂不可支,一點枯燥味與頭巾氣也沒有。奧維爾將說教與搞笑共冶一爐,他痛罵病句、弱句、砌詞和狡辯,卻不是咬牙切齒、力竭聲嘶的罵;而是用靈巧與機智令它原形畢露、當眾出醜。

奧維爾將欽定英譯本聖經(King James Bible)的一節《傳道書》(Ecclesiastes)「劣譯」成違背常識、常人無法理解的「現代恐怖英語」,令人忍俊不禁,絕對是諷刺性模仿詩文的代表作。今日互聯網和YouTube流行「惡搞」,奧維爾正是「惡搞」的一代宗師。

作者為Muse Magazine主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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